服务对象:
已在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流动人员。
政策依据:
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4〕90号)
《关于印发<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(人发〔1996〕118号)
《关于印发<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代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桂人发〔1998〕56号)
办理方式:
现场办理、网上办理(具体可查看《档案业务在线办申报服务指南》http://www.monasteriesofbritain.com/service_notice/show-25943.html)。
申请材料:
存档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(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《个人授权委托书》,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)。
办理时限:
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,网上受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,现场受理时限为即时办结。
受理单位:
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
办理地址:
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
办公时间:
周一至周五 上午8:0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,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结果送达:
现场登记完毕,开具证明;电子证明可网上下载。
联系电话:
0773-2823602、2823121
网址:
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(http://www.monasteriesofbritain.com/)
常见问题:
问题:可否根据存档人员要求出示未享受福利房的证明?
解答:人才服务机构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内容,出具经历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,档案无记载的,不能出具无依据的证明。
问题:档案网上申请业务受理时限是多长时间?
解答:档案网上申请业务2个工作日内受理。